【通知】关于宫城县的住宿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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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宫城县住宿税条例》的实施,自令和8年(2026年)1月13日(星期二)起,所有住宿的客人将被征收住宿税。
当住宿费为每人每晚6,000日元以上(不含餐、未含税)时,将收取每人每晚300日元的住宿税。
※此费用不包含在预订时的住宿费中,需另行在酒店支付。
■免除征收住宿税的情况
以下情况可免除征收住宿税:
・教育课程内的教育活动(如修学旅行等)及与社团活动相关的住宿
・保育所及认证幼儿园等相关活动引起的住宿
・外国大使等因执行任务而产生的住宿
其他详情请参阅宫城县官方网站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