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宿稅的通知 自4月1日起
函館市將於2026年(民國115年)4月1日起實施「住宿稅」。
住宿的客人需另行負擔依住宿費計算的住宿稅。
【關於住宿稅】
自2026年(民國115年)4月1日起,將開始徵收「住宿稅」。
根據住宿費金額,將加收以下「住宿稅」:
20,000日圓未滿 :200日圓
20,000日圓以上~50,000日圓未滿:400日圓
50,000日圓以上~100,000日圓未滿:1,000日圓
100,000日圓以上 :2,500日圓
※上述金額為北海道與函館市的住宿稅合計金額。
※住宿費包含服務費,但不包括餐飲費及消費稅等其他項目。
※已完成預訂的客人也適用改定後的新標準。



















